想寫小說,但最近我一直在探討我是不是寫小說的料......,默默地創作一些,但沒得到支持!什麼原因?也許是該加強一些東西吧!
寫著網誌,突然想到一些小說的片段......那就寫一下。
曾經說過的永遠,而永遠又在哪?我無從得知.......。是十年,二十年?還是一百年?死後能繼續在一起嗎?小丹給了我這個答案:"永遠是指,我們兩個心連心,一剎那便是永遠。"
雖然我不是很滿意這回答,但我找不到答案,所以將就著。
而我跟小丹之間的關係,只算是筆友吧,在電腦發達的年代,我們互相關心對方,寫寫文字,讓對方知道我們的存在。沒有她的手機號碼。對了,小丹最近去了美國,讀大學的樣子,希望她鵬程萬里,日月千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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