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,踩在石子上,覺得很痛,便穿上鞋子。長大後,沒有什麼特別原因,所以沒去踩石頭。一次,與老人散步,他問我要不要走石子路道?我沒答應他,因為覺得沒這必要。
在認識婕妤後,陪婕妤去公園散步,她每次都堅持要走石子路,而且那石子路長得又長,我在旁邊看她,臉上痛苦的表情,還有著堅持到底的心,我心中那悶,為何婕妤要把腳底板搞得那樣痛?看她的身體很好,沒必要吧!況且我們才二十幾歲。
「喂,你走得不痛,我看得好痛!」我這樣對婕妤說道。
「很舒服阿,雖然會痛,不過對身體很好。」
我不懂。
分手後,我的心很痛,不知道該如何,所以我去我們常去的公園,獨自走石子路。
痛。
一次、兩次、三次......,差不多走了二十七次,我明白,腳底的痛不是痛,而是堅持到底的信念。石子路的長度,設計得剛好在承受痛的範圍內。
每晚,我都會獨自去走石子路,直到老到不能再走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