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26日 星期四

我想和你在一起

很想和你在一起,但那只是空想!我覺得,我該用我這輩子的時間,去努力,和你在一起。
  如果我花了五年的時間,才能再度與你相見,那我們也許能熱戀五年。
  如果我花十年才追上你,那我們婚姻至少能維持十年以上,或更久。
  我相信一見鍾情,但一見鍾情並不等於馬上在一起,如果直接在一起了,那也許有一方會不珍惜,很快就結束這段姻緣。所以,如果你看到這篇文章,表示我還在努力,所以請等我!